研究速递| 降低中国海外投资增长带来的社会与生态风险——以印度尼西亚为例
未来10年将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承诺帮助各国实现其经济增长、贸易和发展的国家目标,但同时,对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大幅增长增将如何影响社会和生态系统,仍存在广泛的担忧。
近期,一篇发表在《Discover Sustainability》、由印度尼西亚大学气候变化研究中心(RCCC)和波士顿大学全球发展政策研究中心(GDP Center)的研究人员共同撰写的文章讨论。其论述了“一带一路”项目中涉及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可能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的潜在风险,并讨论了当地国家治理政策和发展战略能够如何减轻或者加剧这些风险,文章重点关注印度尼西亚。该国一些规模最大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项目错综复杂的治理政策可能会导致问责性降低。同时,该国最近颁布的《创造就业法案》(job creation law)也给这个处在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的国家带来了不可持续发展的风险。
主要发现:
- 在过去的十年间,印尼和中国的关系通过贸易、金融和投资上的合作而得到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的缺乏是阻碍印尼全球经济竞争力的一大因素,因此“一带一路”项目带来的新一轮的融资预计将对印尼的国家发展目标提供巨大帮助。
- 自2016年以来,中国一直是印尼重要的进出口贸易伙伴。自2008年至今,中国的两家政策性银行已经为印尼的电力和交通领域的开发项目提供了145亿美元的融资。
- 本文针对分布在苏门答腊岛、爪哇、巴厘岛、婆罗洲、苏拉威西岛、东努沙登加拉岛、马鲁古/莫卢卡斯岛和巴布亚岛的14个中国对印尼的直接对外投资项目进行了研究,讨论了植被损失、环境污染等对生物多样性和当地社区形成压力因素的若干项风险。
- “一带一路”相关燃煤电厂投资的迅速增加带来了若干环境和健康方面的挑战。采掘业和基础设施的发展也对当地的濒危物种造成威胁。
- 项目涉及的地域以及经济规模也往往伴随一些社会风险,包括新项目实施中的腐败行为等。
- 研究者认为,作为一个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印尼确实需要经济杠杆来推动该国提高GDP和经济增长,“一带一路”计划也被寄予希望帮助实现这个目标。
- 但“一带一路”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政府各部门的协同管理可能不尽有效。各部门之间的职权重叠可能削弱治理力度,且增加整个治理过程中存在欺诈等不当行为的风险(参见下面的图3)。
- 印尼的新政策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即如何确保国家发展治理的健全和有效问责——这也是印尼的“一带一路”项目治理中似乎缺乏的一个原则。2020年,众议院议员同意通过《综合法案》。这部新法律修改了环境、林业、渔业、投资、土地、空间规划等78部部门法律的1200多条条款。
- 《综合法案》的出台虽然看似积极,但由于其强调国内经济和环境政策在实现“绿色”一带一路中的关键作用,因此可能造成防止发展活动对人和自然造成不利后果所必要的尽职调查的减少。
- 研究者认为,印度尼西亚有必要对植被覆盖率、空气和水污染、碳排放等进行量化研究,阐明社会经济发展对生物多样性和当地社区以及区域经济造成的影响,以便衡量其潜在的成本和所谓的收益之间的关系。
国家的经济增长和人类福祉的增进。但与此同时,如果管理不善,此类投资可能带来同样巨大的风险。粗糙的基础设施和投资带来的环境破坏不仅会危害生态系统,也会危及依赖生态系统发展的社区和经济。
虽然该研究仅以印尼这一个国家为例,且其在“一带一路”项目中的风险和收益都尤其显著,但这个例子为所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政策上提供了警示作用。其他“一带一路”国家通过这个例子,应将能够建立更强的能力和责任,来更好地保障本国的标准和实践原则的充分性,从而更好地把握这些决策带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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