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速递| 谁在投资海外燃煤电厂:透明度和问责的必要性

2021年6月,七国集团(G7)的领导人做出了限制国际煤炭投资的重大承诺,但由于该承诺不包括私营部门的煤炭融资,其实际的影响将十分有限。

对于海外新增燃煤电厂主要资金来源,各界仍存在一些误解,部分原因是缺乏电站级别的透明、可靠、系统且全面的跨境资金流动数据。

由Xinyue Ma和Kevin P. Gallagher共同发表的这篇政策简报旨在纠正这一认知缺口,并对中国的海外煤电融资与全球公共部门及商业同行进行比较。

本文的三个主要结论包括:

  • 中国是海外燃煤电厂最大的公共部门出资方:2013-2018年间全球达成融资关闭的国家公共部门跨境融资支持的燃煤电厂中,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占总融资的50%,或总装机容量的40%。
  • 中国境外燃煤电厂总装机容量的87%融资来自非中国企业:中国的公共部门和商业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和私营商业银行和公司)总共参与了 69GW海外发电容量的投资,占2013-2019年年中中国境外全球新增在运、在建和计划中燃煤发电装机容量的13%(在运装机容量的17%,在建或计划中装机容量的11%)。
  • 目前,对非中国的海外煤炭融资来源缺少明确或官方的估计:独立研究表明,日本和其他西方机构投资者和商业银行是海外国际煤炭行业的主要融资来源。虽然最近许多此类商业机构做出了具有雄心的气候承诺,但要实现有效的问责和政策协调,还需要更好的气候相关的金融数据披露。

主要政策建议:

  • 加速煤炭的淘汰需要具有包容性的全球领导力。二十国集团(G20)有机会发挥领导力,从公共和私营部门的海外煤炭融资开始,承诺对所有海外化石燃料融资进行限制。
  • 二十国集团还应努力规范全球气候相关金融信息的披露和透明制度让国际社会能够正确地追踪、监督确保对公共和私营部门对新承诺的有效问责。
  • 所有这些行动的核心原则应该是能够确保在资金向可再生能源转移的过程中不让任何人掉队的资金和政策框架。每一项搁浅的化石燃料资产背后,都有一群随之搁浅的工人、社区、企业家和相关的财资产负债表。

Ma和Gallagher还指出:“对基本事实的混淆可能导致政策设计的失误、冲突和争议。鉴于煤炭融资是全球脱碳的一个重要优先事项,煤炭融资的数据应以透明公开的方式向公众公布,这一点至关重要。解决私营企业,特别是在发达国家私营部门煤炭融资的问题也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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